海口商行无证销售板蓝根 老板称“没想到这些是药品”

27.09.2015  13:24

      原标题”无证销售带“OTC”标志板蓝根及夏桑菊

      老板称“没想到这些是药品”

      海口博巷路一商行无证销售药品被查处

      25日,有市民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称,位于海口博巷路一家名为鑫福客隆商行内,无证销售带“OTC”标志的板蓝根颗粒及夏桑菊颗粒。南国都市报记者在核实该情况后,拨打了12331进行举报。因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海口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行立案查处,并查扣板蓝根颗粒3包,夏桑菊颗粒8包。

      根据举报的情况,记者来到这家鑫福客隆商行内看到,在一放有食品的货架底层,分别放有数包板蓝根颗粒和夏桑菊颗粒。记者留意到,这两款产品均由广东一家药业公司生产,外包装上均印有绿色“OTC”标志,并且分别备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销售价格均为8.9元/包。

      在核实这一情况后,记者拨打了12331向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进行反映。

      随后,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对该商行进行调查。据该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板蓝根颗粒和夏桑菊颗粒是他于去年在水产码头一批发店内进购的,当时他进购食品时看到批发店货架上有板蓝根颗粒和夏桑菊颗粒,就顺便分别进了20包。“我也没想到这些是药品。”该负责人现场未能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查询了解到,夏桑菊颗粒、板蓝根颗粒等药品为乙类非处方药,带有绿色的OTC标识,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

      因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该商行所销售8包夏桑菊颗粒、3包板蓝根颗粒,并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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