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地税局“阳光审批”31条便民措施惠及纳税人

01.06.2014  16:32

  记者5月31日从市地税局获悉,该局日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解决纳税人难题出发,不断改进服务、强化税收监管,专门制定服务纳税人的31条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推行“阳光审批”,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明确各审批流程和环节、权限及办理期限,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细化、公布审批目录和办税标准;全面落实“先办后审”,根据海南地税涉税事项办理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全市“先办后审”内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优化办税流程;重大税收管理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防范和避免纳税人涉税的风险;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协调省局及时升级软件,实现政策与计算机操作流程的有效衔接;推行免填单服务;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构建完善的纳税咨询服务体系,创新咨询服务通道;完善税政宣传机制,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即时办结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中心大厅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做好延时服务;梳理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缴“透明税”;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让纳税人缴“便利税”;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纳税人缴“明白税”;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让纳税人缴“满意税”;认真落实免收费政策。

  市地税局还不断创新办税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同城通办”服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业务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不断扩大全职能窗口范围,加强对“一窗式”服务推行过程的跟踪监控;做好“同城通办”前的业务梳理和岗位调整,逐步实现涉税业务“同城通办”服务;强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做好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同时,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便捷涉税业务操作流程。加强网上办税平台建设,打造“网上税务局”。完善并推广应用网上申领发票系统,优化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大力推行和优化网上申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拓宽流动服务范围,不断延伸纳税服务内容。依托省地税局税费征管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尝试流动服务车办税,以便满足纳税人临时办税需求。加强自助办税服务建设,实现全天候服务。积极探索自助办税服务的新途径,拓宽服务方式,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行自助服务终端机系统,从而实现发票领用及代开发票等部分涉税业务的自助办理。

  此外,该局还规范税务检查内容,规范进户执法,统筹安排各类税务年度检查工作,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检查,对每个纳税人实行检查每年不得超过1次;加强联合检查,规范检查与评估项目,对A类企业在认定期限内不安排例行检查,对重点税源企业推行“查前自查”,对自查的问题依法从轻处罚;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努力践行“五零”服务标准,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及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行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服务,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时要及时告知、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各种涉税风险,缴纳成功与否,账户余额不足等提醒服务,避免纳税人非主观原因造成的违规;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和资料安全;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处理权益保护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