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镇规划编制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01.10.2014  13:32

琼建村〔2014〕187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村镇规划编制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为了解我省村镇规划编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推动村镇科学有序发展,我厅于8至9月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村镇规划编制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村镇规划编制进度、编制质量、及村镇规划管理所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业务开展等情况。检查方式为先由各市县汇报工作情况,再从每个市县中抽取一个乡镇及两个行政村规划编制成果,组织专家对抽查成果进行评议,同时现场检查乡镇的村镇规划管理所人员配备和业务开展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村镇规划与管理检查情况来看,各市县对该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村镇规划编制和开展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村镇规划编制完成率较高。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省年度规划编制任务,全省村镇规划目标任务为:镇总规修编138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为144个,行政村村域总体规划2499个,自然村建设规划16532个。各市县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推动工作积极有力,截止今年8月底,全省镇总规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57个,完成率113.77% 镇控规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62个,完成率112.5%,行政村总体规划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2226个,完成率89.8%,自然村建设规划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4647个,完成率88.6%。乡镇总、控规已超额完成,海口、三亚、五指山、东方、澄迈、定安、昌江、临高、陵水、琼中、屯昌、儋州等12个市县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方案已全部完成(见附件1、2)。
  (二)依法编制,程序规范,编制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规定要求。检查发现,我省村镇规划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村镇规划任务都由省内外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按照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基础调研、形成规划草案、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乡镇人大(村民代表)审议通过、报上级政府审批等编制流程和法定报批程序进行。乡镇总规、控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村庄规划按照行政村总体规划“五图一书”、自然村建设规划“三图一书”进行。部分编制单位还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内容,如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海口市的村庄规划编制中,按照行政村“十图一书”,自然村“十一图一书”深度编制,增加了旅游规划图、住宅选型示意图、村庄节点改造示意图等实用内容海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琼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中,能够因地制宜,结合琼海建设田园城市理念,将滨河旅游休闲、绿色生态廊道、乡村旅游开发等内容纳入村庄规划。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按照省编办下达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要求,我省各市县精心组织,开展村镇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招聘工作,为招聘到专业高素质人才,文昌、儋州等市县还专程到内地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截止目前,全省204个乡镇均已挂牌成立规划建设管理所,计划招录451名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实际招录403名,为计划数量的89.3%,绝大多数村镇规划管理所保证至少1至2名专业人员海口、三亚、琼海、东方、文昌、昌江等市县规划建设部门已成立专门村镇科(股),专职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村镇规划管理业务有序开展。各市县结合城乡建设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村镇规划管理业务。三亚市早在2006年就在各乡镇成立规划管理所,并从市规划局派驻人员,自成立以来,该所在村镇规划编制、村镇规划实施管理、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法规宣传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澄迈县印发了《澄迈县私人住宅建房管理规定》,对开发区、农林场、县城主城区、一般乡镇的私人建房报建实施分类报建管理五指山市水满乡、陵水县英州镇等乡镇已实现了小镇居民、村民建房报建的全覆盖,完成了从违法违章建设屡禁不止到居民、村民主动报建的转变琼海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村居民建房流程图及相关表格、证书,并分发给各镇规划建设所,指导村镇规划管理所开展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居民建房报建等业务。
   二、 存在问题
  (一)规划编制、审批进度滞后。一是部分市县由于投入不足,编制经费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村庄编制进度较慢,如保亭、白沙、万宁、文昌、琼海等市县村庄规划初步方案编制仍未全覆盖二是村镇规划审批进度总体落后,截止今年8月底,全省乡镇总规审批67个,占任务数48.55%,控规审批42个,占任务数29.17%行政村审批528个,占任务数21.13%,自然村2027个,占任务数12.26%(见附件1、2)。其中万宁、儋州、昌江、临高、澄迈、保亭、琼中等市县乡镇总、控规仍未审批文昌、万宁、儋州、五指山、澄迈、乐东、琼中等市县村庄规划基本未审批。
  (二)规划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村镇规划编制存在普遍问题是基础调研不够深入和全面,对地方资源环境特色,发展优势和不足的认识和剖析不够,产业规划或是现状当规划流于平淡,或是不切实际的拔高,难以真正指导当地经济发展村庄人口预测的科学性不够,部分村庄规划忽视城镇化作用下农村人口随就业、产业流动的客观规律,规划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普遍增长,缺乏科学依据一些山区村庄规划对地形地貌考虑不足,缺乏基础地形图,导致村庄规划适用性不强,如五指山市村庄规划镇区规划避难就易,热衷于规划和开发新区,回避旧区改造、更新的现实问题,如乐东县黄流镇现有镇区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缺乏,规划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部分乡镇规划对小城镇特色的挖掘和体现不够,没充分体现小城镇特有的个性和魅力近期建设规划不够细化,没有建设投资估算及将规划项目化,以便投资建设。
  (三)部分乡镇规划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过快。检查发现,部分乡镇总体规划人口和用地缺乏科学的研究和论证,导致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如陵水三才镇、白沙邦溪镇、东方板桥镇、文昌东郊镇、乐东尖峰岭镇、澄迈桥头镇等,规划期末(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均为现状的3倍以上,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均为现状的5倍以上(见附件3)这些乡镇现状一般以农业为基础,但规划多将旅游度假作为重要的城镇性质和主导产业之一,居住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中的旅游度假用地比例过大,如白沙邦溪镇、东方板桥镇、文昌东郊镇居住用地比例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接近或超过50%,其中东方板桥镇规划安排旅游开发用地1.27平方公里,占总居住用地1.96平方公里的64.8%。
  (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我省所有乡镇已挂牌成立乡镇规划管理所,人员基本招聘到位,一些市县在乡镇区或个别乡镇的村庄已开展村镇规划管理业务,但由于规划未经审批、土地产权问题、村庄点多面广人手不足等原因,村镇规划管理未能全面铺展开来,很好地起到规范村镇建设秩序的作用。如万宁、昌江、临高、乐东、东方、白沙、澄迈、琼中等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尚未开展。
  (五)部分市县宣传引导不力,群众参与度低。部分市县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在基层群众中的解释和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村镇规划的认识不够,对规划编制响应不积极,部分村民意愿没有在规划里得到体现,导致村庄规划后续实施管理较难。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审批进度。 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关于在2014年底前完成全省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确保规划编制经费落实到位,加快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进度。目前距完成任务最后期限只有短短3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对于文昌、琼海、万宁、保亭等仍有部分村庄规划未启动的市县,要加快落实规划编制经费,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确保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村镇规划草案的要抓紧征求专家意见,并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指导编制单位深入调研,乡镇政府要主动提供全面详实的基础资料,规划编制要在全面深入掌握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科学预测人口发展、用地规模,不宜盲目做大要充分挖掘分析地方资源特色优势,并确定合理的城镇性质、产业结构和导向要结合地形地貌,在充分考虑投资成本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模式规划要直面现实困难和问题,要有针对旧区更新、改造的原则、方法、内容、目标和实施步骤要挖掘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在规划布局、建筑风貌等方面体现小城镇个性特色近期建设规划尽量做到项目化,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性。
  (三)切实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作用,抓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级村镇领导、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开展规划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要主动、积极、热情提供高效、廉洁的服务要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刹住违法用地和违章乱建歪风要落实“逢建必报”的规定,村镇各项建设活动都要纳入报建范围,严格审批加强房屋建筑设计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工程抗震能力。各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市县下一年度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要开展的工作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并将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报送我厅。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参与性。各市县、各规划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村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正面宣传,通过宣传手册、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采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内容,宣传村镇规划对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村镇发展、保障自身权益等方面的好处,让群众从理解、支持到拥护村镇规划编制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附件:1.海南省行政村、自然村规划编制进度统计表
     2.海南省镇总规、控规编制进度统计表
     3.我省部分乡镇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对比分析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建村〔2014〕18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