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投诉屯昌邦溪村几十万元公款被挥霍

28.08.2014  18:12

账本上有一笔报销接待费2.6万元。

  “我们村民小组自今年7月换届选举后,因账目不清,新老班子间的村务、财务交接至今无法完成。经前一届班子和村民代表对前届任职期间产生的财务进行核查,发现了用公款吃喝、巧设名目报销等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已经向县纪委反映。”8月25日,屯昌县屯城镇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王明鉴和部分村民向本报反映。

   一张单报销招待费2.6万多元

  该村民小组属于屯城镇海中社区居委会管辖。8月25日,记者来到该居委会,主任李向民翻找出了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2010年至2013年底的账目。厚厚的近10本,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报销名目繁多,有考察费、办公费、改造村庄费、赞助费、公益事项费、出差费、律师费、办公烟酒等。各项开支基本没有正规发票,多以餐饮票、燃油票、甚至是收据或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其中2013年6月份一张单报销招待费2.6万多元;2013年7月份的一张单报销出差费1.5万多元。

  村民反映,村里处理土地出租等重大村务、财务问题,都是村民小组的几个委员拍板决定,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有300多人,2010年,屯昌县政府征用了他们的600多亩地,获得土地补偿款2200多万元。大部分已经分配,每人获得7.2万元。后来外嫁女要求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她们打赢了官司,拿走了100万元左右,尚结余几十万元。村民小组每年还有土地出租等各项收入。现在这些钱大多被挥霍,账户里只剩下2万多元,以及7万多元欠款。

   14万律师费用餐饮票报销

  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前任村干部提供给屯城镇纪委的财务开支表显示,2012年初,银行存款结余133万多元。2010年7月至2013年底,另外有出租土地等现金收入合计13万元左右。据了解,到了今年7月底,账户里只剩下205元,7月28日村干部又将剩余的现金2.1万余元存入。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开支账目,其中律师费支出3.6万多元,招待费3155元,众事费支出5.7万多元。2012年的开支账目,公益费2.1万元,招待费1.28万,律师费6.7万多元。2013年的开支账目,公益费5万多元,招待费5.9万多元,律师费3.8万多元。

  “村里应诉的外嫁女索赔官司,律师费竟高达14万多元,我们没见过合同,也没有正规发票,大多用餐饮票报销,这里面有猫腻。而且村里没有什么招待,招待费咋这么多,单单去年的招待费就有6万元,到底招待谁了?”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王昌柏等居民质疑。“几年来,村里的财务从没有张榜公布过,今年换届前公布过一次,我们指出部分报销不属实后,村民小组的干部就撕掉了。”村民们议论纷纷,“这些钱就这样不明不白花了,我们心疼啊!希望有关部门调查。

   镇纪委:报销票据不规范,正进一步处理

  26日,记者来到屯城镇政府。该镇纪委王书记随后打电话叫来屯城镇海中社区居委会主任李向民。“这些钱是怎么花的,我也不知道,我们居委会管不了。2014年初,我们这里才开始实施农村集体‘三资’托管。之前花的钱要去问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前组长周某。”李向民表示。

  记者多次联系周某未果。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前任会计周安某介绍,村里打官司时间紧,关于聘请律师及费用,村里确实没有召集村民开会,只是村民小组的5个委员开会讨论就决定了,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花了不少钱吃饭。

  屯城镇纪委王书记介绍:“接到村民反映的情况后,我们已经派人到邦溪村第三村民小组核对账目,有的报销票据不规范,对于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已经上报县纪委。目前正在做进一步处理。有些问题不便透露。

  王书记坦言,至于村里花的招待费和律师费到底是否属实,他们也很难验证。“现在县里已经实施农村集体‘三资’托管,以后村里的集体钱款要开支,须经过村委会和镇里批准。加强监管后,可以杜绝村干部乱花钱、突击花钱现象的发生。”(南国都市报记者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