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强种青苗占400亩土地20多年 屯昌县法院强制执行

30.07.2014  18:42

      原标题:村民强种青苗占400亩土地20多年

      屯昌县法院强制执行地归原主

      村民20多年来无视法院判决和国土权证,多次企图通过强种青苗的手段侵占400亩土地。7月23日,屯昌县法院联合林业、国土、公安等15个相关部门,对一宗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1990年,位于屯昌县屯城镇屯新村半岛体岭的1050亩土地被法院判归国有,使用权人为雨水岭林场,但屯新村委会第三经济合作社村民一直在涉案土地上种植马占树占用着土地。2009年,屯昌县苗圃场欲承包其中400亩土地开展南繁育种,屯昌县委、县政府组织工作队劝说动员村民清理土地上的青苗,并发放了青苗补助。

      就在苗圃场准备使用土地时,村民们却再次连夜在涉案土地上强种马占树等青苗,侵占土地,致使苗圃场无法正常使用土地。苗圃场将第三经济合作社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经济合作社立即停止侵害,将土地返还苗圃场。经济合作社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屯昌县法院在屡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屯昌县法院在涉案土地周围拉起了警戒线,调配了十台挖掘机开始对涉案400亩土地上村民强种的马占树进行清理。刚开始,许多强种青苗的村民前来围观,甚至公然挑衅执行干警。干警们尽量忍让,避免矛盾激化。看着执行干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嘴”,默默站在警戒线后忠于职守,村民们的怒火渐渐平息,不再有过激行为。

      此前,法官和书记员已经多次到村民家中劝说村民主动清理青苗,有些村民还是固执地认为“谁种了,地就是谁的”。就在执行现场,法官和书记员们仍没有放弃对村民的说法教育,辩法析理,劝说村民履行法院判决,将土地归还给苗圃场。

      看着土地被清理,村民们才意识到,法律尊严不容挑衅,法院生效判决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围观村民逐渐散去,有的村民还主动找上法官求情,“我们强种是错了,但是土地上的祖坟请别破坏。”执行法官告诉村民,祖坟的位置,法院在执行地图上早就已经明确标示,绝不会动,也请村民配合法院将案件执行完毕。

      屯昌县法院院长陈祥智向记者介绍,这是该院建院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强制执行行动,由于涉案土地面积多达400亩,行动将持续两天。强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是维护法律权威,同时也是最直观、最有效的普法,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屯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雷雨表示,强制执行之后并不意味着置之不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着力解决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把村民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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