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冒充村主任弟弟转让土地 诈骗31万元获刑

06.05.2015  23:11

      因欠债无力偿还,海口男子林某弟虚构自己哥哥是村主任,可以运作转让该村的土地,诈骗两名被害人31.1万元。此案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林亚弟有期徒刑七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五六月间,林某弟因养鸡亏损,欠黄某9.5万元。后林某弟向黄某谎称哥哥是灵山镇某村村主任,可以将该村的两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黄某,将土地交易所得的部分土地款用于抵偿欠款。黄某信以为真,表示愿意购买6亩土地。

      2010年10月的一天,黄某向谭某说起购地一事,谭某表示也想从林某弟处购买5亩地。之后,林某弟带着黄某、谭某看土地,并称可以将5亩地卖给谭某。

      随后,林某弟与黄某、谭某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林某弟以需要为黄某、谭某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为由,骗取黄某2万元、谭某3万元。2011年5月,林某弟将两本伪造的土地证交给黄某、谭某,并以跑关系、建围墙为由又先后骗取黄某10.5万元、谭某15.6万元。

      发现被骗后,2014年3月30日,黄某、谭某将林某弟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查,林某弟诈骗所得的钱均用于个人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