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获刑九个月 表示不上诉(图)

27.05.2014  14:03

  2014年5月27日上午,“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时30分,被告人李代沫被提押至法院。(图片来源:微博)

  5月27日,“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9时左右,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微博宣布该案开庭。开庭10分钟左右,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布4张庭审现场图,并发消息称,李代沫当庭自愿认罪。

  10时50分左右,法庭依法从轻处罚,李代沫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案情回顾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声明称,著名歌手李代沫伙同另外6人,于17日晚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获。经查此些人尿检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对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18日,李代沫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移送至常营看守所。

  3月27日凌晨,有微博爆料称,“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认为不适宜关押正办理相关手续”,但该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辟谣。

  4月16日,朝阳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