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11.11.2017  01:0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11月9日,省检察院出台《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项具体措施和45项任务清单,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行动,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深入开展学习,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轮训,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个人自学,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贯彻落实到日常检察工作中。

  《方案》提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广泛进行宣传,搭建学习宣传平台,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要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方案》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扛起海南检察担当,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法治保障。要紧紧围绕平安海南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涉黑涉赌、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内河湖泊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强化对资源环境管理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大检察机关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力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精心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坚决拥护支持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以司法办案为基本手段,切实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学习重点,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