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海南检察机关开展开放日活动(图)

28.05.2017  07:32

      “我觉得检察机关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扶上做得很不错,希望检察院继续加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暴力犯罪等。”

      “我认为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检察院的法治宣传也可以发挥防火墙作用。希望检察院能够多与社会组织沟通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院的帮教观护站做得非常好,如果能够多设一些,覆盖全省效果会更好”。

      这是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的座谈会现场,受邀代表们踊跃地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安排,5月27日,海南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了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海口地区部分中小学教师学生代表共32名来宾应邀走进检察院,参加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出席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海燕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尤其是防止校园欺凌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受邀代表先后参观了秀英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帮教观护站和省检察院大厅未检图片展、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政务管理中心,观看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片,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贾志鸿指出,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具体措施之一,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题。今年的主题是防治校园欺凌,关注未成年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当前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严重影响未成年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人格塑造,而且危害学校教学环境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应当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从关爱和保护出发,做好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权益保护、跟踪帮教以及犯罪预防等工作,为使未成年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伤害事件降到最低作出积极努力。

      据了解,2016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立足职能,全面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关爱又严管、宽容不纵容、双向保护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成年人实施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依法矫正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未成年人641人,同比下降6.3%,其中批准逮捕506人,同比下降2.9%。提起公诉587人,同比下降9.1%,不起诉127人,附条件不起诉72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中,已提起公诉63人。各级院找准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手段,不断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采取提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纠正相关机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1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38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出抗诉2件。

      同时,全省各级院未检部门根据在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结合办案,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先后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7个,2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85次,覆盖79个学校共32985人次,发放资料19860册。(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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