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局:“双11”期间未接到一起网购消费者投诉

12.11.2014  10:38

      原标题:海南省工商局:暂时未接到1起网购消费者投诉

      11月11日是网购高峰期,当天晚上10时10分,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截止当天晚上10点,海南12315业务系统未接到一起涉及网购方面的投诉,有10起涉及网购咨询件。

      根据相关规定,涉及网上购物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应向网购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工商部门反映。海南12315工作人员已建议这10起涉及网购咨询件的消费者进行反映。

      11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为了营造“11.11”消费者放心购物环境,省工商系统加强对“11.11”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据了解,“11.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购物节日,且逐步发展为网上网下市场集中促销的重大消费市场。总体看“11.11”,发挥了促进消费的良好作用,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不良商家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促销上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的良好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为了营造“11.11”消费者放心购物环境,11月8日,海南省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工商系统加强对“11.11”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海南省工商局将加强网络市场营销活动的监控力度,在“11.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实时关注网络购物市场的动态。重点监测促销信息、价格信息、商品质量信息等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检查退换货承诺是否符合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维权通道是否畅通。严厉查处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对海南省电商企业网站营销活动的规范和检查,要求各营销网站必须在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得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加强海南省实体市场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等商家在“11.11”购物促销活动期间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借机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促销等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11.11”购物促销活动广告市场管理,广告监测中心将加强互联网广告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各单位要及时查处通过户外店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和低俗庸俗违法广告的行为。

      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11.11”促销活动当天,12315指挥中心的热线电话和官方网络投诉平台24小时人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各级工商部门要第一时间接诉应诉,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同时,海南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肖亮主任提醒消费者,“11.11”是网络消费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参与电商促销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防范购物陷阱。“11.11”促销活动中暗藏着不少“网购陷阱”,常见的有“先涨价再降价”“低价缺货”“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消费购物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网购时及时截取交易页面,保留聊天记录,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12315投诉网站或拨打12315热线申诉举报。

      “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将严查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四类违法行为。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陆海南省工商局网站进行申诉举报,“双十一”期间12315实行24小时人工接诉制。(记者高鹏)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