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管理创新服务试验区政策:创业英才一次性补助

27.10.2014  16:27

      原标题:海南省政府专门出台《海南生态软件园人才管理创新服务试验区政策

      个人所得税奖励

      园区企业高管、技术骨干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最高100%奖励,为期五年;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50%,为期五年,最高总额度300万元。

      国家“千人计划”

      获得“千人计划”认定的高新技术人才将获得政府一次性100万元的生活资助。

      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对携带科技成果来海南创业,给予一次性拨付100-20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经费。

      2)办公用房补贴、住房安家补贴,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万元安家补贴或提供100平米的住房。

      3)地方个税及其他相关营业税分成部分返还个人补贴。

      海南省创业英才

      创业英才实施一次性补助;

      1)第一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80-100万元。

      2)第二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50-70万元。

      3)第三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3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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