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一男子犯抢劫、强奸罪入狱 服刑期间逃走21年后落网

10.11.2019  10:23

      白沙县男子符某邦曾因抢劫罪和强奸罪锒铛入狱后,一次在民警的带领下外出劳动时借故上厕所逃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1年后警方锁定目标,再次将其擒拿归案。

      1998年8月16日早上,符某邦服刑期间在监狱民警的带领下前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劳动,劳动途中符某邦向值班民警报告上厕所,随后借机逃离现场,此后进行了长达21年的逃亡生涯。2019年7月,公安机关进行分析,锁定符某邦在白沙县牙叉镇南仲村一带活动,随后立即展开行动,海南省三江监狱民警迅速将其抓获。

      另查明,符某邦因犯抢劫罪、强奸罪于1991年6月22日被原海南省琼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4年7月30日,符某邦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六年。1998年2月10日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的刑期执行到2012年7月29日止,实际执行了4年零18天。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2019年11月9日从海口市美兰法院获悉,该院对符某邦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