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持刀杀人 琼海男子开车接应逃跑被判有期徒刑3年

26.04.2015  13:38

      【原标题】开车接应参与杀人琼海男子领刑3年

        琼海万泉镇一名男子,只因喝酒时答应朋友去报复打人,朋友持刀捅伤对方颈部致死,男子负责开车接应逃跑。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3年。

      检方指控,2014年2月11日下午1时许,胡某、黎某、王某、杨某和黎某立在琼海万泉镇吴某超家喝酒时,胡某取回存在吴家的一把弹簧刀。酒过三巡,当醉醺醺的几人起身离开时,胡某向大家说,他要去报复陈某精。

      出于“义气”,黎某、王某、杨某、黎某立表示一起打对方。胡某等人到万泉镇金某网吧找陈某精,胡某看到陈从网吧出来,便持刀刺中陈某精颈部一刀,后负责接应的黎某立驾货车载胡某等人逃离现场。同日,黎某立向警方投案。经鉴定,陈某精因左颈部总动脉破裂出血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