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丰食品有限公司月饼“早产” 被罚款16.499万元

27.09.2015  13:23

      原标题:新闻追踪《生产日期穿越到教师节月饼“早产”11天》

      海南椰丰食品有限公司

      月饼“早产”被罚款16.499万元

      8月30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龙华区食药监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针对月饼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中,发现海南椰丰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月饼中,有大批量的月饼外包装上生产日期竟为“2015年9月10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使月饼“早产”了11天,穿越到了教师节。近日,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的“早产”13000个月饼给予没收,并罚款16.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