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明年1月报名(附海南报名点电话)

31.12.2015  09:14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明年1月13日起报名[附咨询电话]

      12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3日至19日进行。

      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时间:1月13日至19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现场递交材料审核确认的时间:1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

      社会考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在海南,人事档案在海南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需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