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2016年8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23.09.2016  23:38

陵水县2016年8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强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县2016年8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每月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 8月8日至29日,县安监局监察大队陈光博队长带领公安、城管、工商、消防大队、椰林镇等执法人员深入县城各街道、文化体育广场、陵河两岸,高速路开展打击燃放孔明灯行动,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工作小组,出动630人次,车辆136辆次进行巡逻、排查打击非法燃放孔明灯行动。没收3个孔明灯。没有发现影响高铁运行的现象。

   二是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8月25日,县安委办组织水务局、消防大队、住建局人员对小妹水库、小南平水库、祖明水库、响水水库、竹利水库、公田岭水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材料情况

  截止2016年8月29日,绝大多数乡镇、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材料。表现好的单位有: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林业局、黎安镇、本号镇。

  没有报送材料的单位有:县房管局、县水务局。

   三、2016年8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月,我县工矿商贸、消防、旅游、建设、文体、水务、海洋渔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县公安交管大队。 一是出动警力734人次,警车117辆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85起,暂扣车辆206辆,行政拘留1人。二是联合县安监、交通、教科、公路等部门开展检查4次,参加检查人员186人次,车辆15辆次,检查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9家。

   县公安消防大队。 一是检查单位244家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临时查封2份、责令“三停”2家,处罚金额67000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18份,整改火灾隐患263处。二是组织消防文员、自愿者到各乡镇主干道周边场所、宾馆、酒店、超市、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县住建局。 一是检查单位28家次,参加检查人员13人次,下达整改通知单19份,提出整改意见131条。二是做好在建项目防范强降雨的各项工作,巡查在建项目15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

   县食药监局。 一是开展非法添加、非法声称、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配制酒、玛咖制品、水煮花生和毛豆专项普检等整治行动,对7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分别给予1000元的罚款。二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全县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县教科局体卫股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县安监局。 一是对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暨农民工大型招聘会、全商联CRECC陵水峰会暨2016亚太地区酒店合作论坛的举办场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组织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南片区和北片区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孔明灯整治、水库防汛安全生产检查。

   县旅游委。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17辆次,检查旅游景区3家,旅行社4家,宾馆酒店15家,海上潜水点4家,水果摊点9家。受理旅游投诉5宗,协调处理5宗。

   县文体局。 一是出动人员40人次,车辆12辆次,对全县网吧33家,歌舞娱乐场所20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做好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县交警开展道路客运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执法车辆19辆次,查处混泥土车辆1辆。

   县教科局。 一是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参加园长、驾驶员80人次。全县32辆标准校车已取得校车标牌,25辆校车在申请中。二是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台账登记。

   县海洋与渔业局。 开展船检工作,出动工作人员65人次,成立3个检查小组,登船检查118艘(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8处,要求限期整改。

   县国土局。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次,出动车辆10辆次,检查人员41人次,对英州镇猴子岭北石场和三才镇岭头岭矿区治理工作等进行检查,巡查全县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县质监局。 联合县房管局对我县物业小区在用电梯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物业小区等电梯使用单位26家,抽查电梯50台。

   县工商局。 会同安监、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在全县辖区内开展查处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执法车辆15辆次。

   县环保局。 一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监控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督促金水橡胶有限公司、县医疗机构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汛安全工作。

   县城管局。 一是制止滨河北路往下园方向等11户违建房屋施工,暂扣升降机1台、铁铲1把、皮带轮4条。二是严厉打击乱搭乱建。对文教路等60户占用公共通道乱搭乱建的铁皮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2450平方米。

   县林业局。 一是对全县的木竹经营、加工厂进行清理和整顿,共清理整顿木竹加工经营厂12个,整改安全隐患3处。二是对各乡镇,村、组排查森林火险隐患进行检查,排除森林火灾隐患8处。

   县农委。 一是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9家。二是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  调处农村土地纠纷信访1起。三是开展圣女果种苗育苗基地执法检查,对种子包装、种子检疫证书、种子经营台账、农药使用台账等进行检查。

   县农机局。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检查“黑车非驾”、酒后驾车、拖拉机载人的违章行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拖拉机21台

   县商务局。 一是召开商贸系统2016年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会,县加油站、大中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等33人参加。二是督促县城区域各超市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IED屏幕、广播媒介宣传  “美丽陵水共同缔造”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内容。

   县工信局。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县毛毯厂、滕竹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隐患的整改。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县发改委。 一是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二是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作为投资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条件,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卫生局。 出动检查人员3人次,检查县医院职工住宿楼,发现该楼的顶层电线杂乱、电线易潮等安全隐患,严格要求县人民医院抓好整改和管理。

   县供电局。 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单位13家次,整改安全隐患13处。并对县医院、电视台、毛纺厂、伯明顿酒店等用户开展风险评估。

   县气象局。 出动防雷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碧桂园珊瑚宫殿二期工程等项目10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7处,现场要求整改7处。

   黎安镇。 一是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车辆5辆次,检查6个村,发放宣传资料100份,播放宣传广播11条。二是开展供电安全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对黎安港、后岭村和岭仔村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剪断拆除违法拉入海中的电线。

   本号镇。 一是联合联合县安监、商务等部门对长埇村在建加油站进行检查。组织检查人员检查超市、酒店、学校、商铺70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1处。二是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帽行为226起,疏导重要路段交通拥堵32次。三是出动检查人员168人次,当场烧毁非法抽砂机6部,非法拉砂车4辆。

   隆广镇。 一是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在9个村委会路口设立禁止燃放孔明灯警示牌14块,悬挂禁止燃放孔明灯横幅11条,发放孔明灯禁放宣传手册1000册。二是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和商铺6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3处,没收售卖散装汽油2处,检查食堂的液化石油气罐1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

   文罗镇。 一是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车辆4辆次、检查农药店、烟花爆竹销售点、学校、幼儿园等单位39家次。二是开展孔明灯宣传工作,张贴孔明灯公告120张,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23个。

   椰林镇。 一是出动112人次,会同县安监、工商、消防大队等部门人员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出动30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15家。三是加强卓载渡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渡口船只、船员、设备等进行检查。

   三才镇。 出动人员4人,检查三才加气站、辖区内商铺、辖区水库、海岛搅拌厂、毛岭加油站等单位1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8处,整改4处,限期整改4处。

   新村镇。 出动人员58人次,检查三特索道、德贝潜水点、酒店宾馆等单位单位30家次,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点、网吧、制冰厂等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这些企业立即整改。

   提蒙乡。 一是开展烟花爆竹及孔明灯安全生产宣传3次,发放孔明灯安全宣传手册400份。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镇墟商铺12家,企业10家。

   群英乡。 一是出动人员7人次,到村委会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行为的宣传工作,悬挂禁止燃放孔明灯横幅8条。二是联合县安监、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3家商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三是开展汛期水库安全检查工作。

   英州镇。 一是开展消防、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单位41家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100份,制作宣传横幅20条。二是对红星、田仔等水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在汛期水库安全。

   光坡镇。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出动检查人员38人次,悬挂横幅28条,发放宣传单1216份。二是出动人员41人次,张贴禁止燃放孔明灯告示56张,设置告示牌14块。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开展中秋、国庆节以及中央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135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县委书记麦正华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提蒙乡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以及中央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2016年9月12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乡镇、农林场、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陵水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