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一批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醉猫”被查

23.05.2022  15:48

  5月2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韦某威

  车牌:海口304061

  身份证:4526261996****321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162mg/100ml

  姓名:谭某柳

  车牌:海口175609

  身份证:4600341991****3620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42mg/100ml

  姓名:郑某

  车牌:海口A03363

  身份证:5002231990****4466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姓名:邱某

  车牌:海口708187

  身份证:4224221974****0818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182mg/100ml

  姓名:覃某吉

  车牌:海口A15972

  身份证:4600041992****5230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119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