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码  拟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21.02.2016  10:22

  推行了8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被叫停。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连发两个公告,宣布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码。

  所谓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包装上的20位数字的条形码。这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是给药品开具的一个合格的身份证。实施电子监管以后,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系统上传信息,使得赋码药品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被实时监控。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两个公告,该局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看到这个信息,感觉不太能理解。”一位药品行业人士向记者表达看到这两个公告的感受,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暂停了这一监管措施。

  就在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天和”)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养天和法定代表人李能提出三点诉讼请求:请求确认被告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国家食药监总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的条款之合法性进行审查。

  这一诉讼一度引发社会关注。养天和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码主要作用是建立药品的可追溯系统,而此前药品包装上已经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准文号等用于药品真伪识别和追溯,再搞一个电子监管码,完全属于重复管理,这些增加的成本最终都将转嫁给患者。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药品电子监管码推行的这8年多中,不断有药品零售企业对这一制度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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