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清明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
3月18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提出可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通知》提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省26个县域单元均为低风险地区,但疫情防控仍然面临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特别是防境外疫情输入压力较大,各市县应采取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精准有效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让广大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予配合支持。
同时,将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并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
《通知》提出,可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强化引导管理;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严格落实防护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祭扫,大力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网上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降低实地祭扫人数;严禁祭扫人员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墓,积极引导群众用鲜花代替纸钱祭奠先人,倡导绿色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
据了解,各市县将及时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从源头消除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强化祭祀用火管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扫墓上坟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野炊及其他野外用火。
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体埋葬点、散坟,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台账,设立哨卡,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等事故。要加大对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严格处罚。在疫情背景下,各市县提前备齐备足殡葬服务机构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物品,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环境保障等服务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