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普查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审核工作

23.11.2018  16:20
  为做好海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保障工作质量,11月20日-21日,海口市普查办在龙昆南路环保监测大楼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集中质量审核工作。   本次普查质量审核工作由市普查办、各区(管委会)普查办、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部门技术骨干37人组成,成立工业源小组、农业源小组、生活源小组、集中式治理设施小组、移动源小组等5个小组,分别负责普查5类污染源的报表质量审核工作。 此次普查质量审核采用接收审核和复核两种方法分步进行。接收审核主要是市区(管委会)两级普查办应组织数据处理人员,对上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复核主要采取报表审核为主,现场复核为辅的方式开展分源数据随机抽样复核。以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琼山区、高新区、保税区和桂林洋开发区为单位抽样复核,重点排污单位100%复核,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污染源按照20%比例抽样复核。   借助“二污普填表助手”、“天眼查”、“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等,质量审核组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对各区(管委会)工业源、集中式、生活源、移动源、工业园区普查表格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开展审核。 市普查办质量审核组按照审核的规则逐一进行校核,找到存在的问题,问题较少的地区现场进行修改并提交,问题较多的地区按照问题清单,回去后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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