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04.02.2017  19:33

    为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乐东县局积极安排部署,自1月12日至2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乐东县局围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行业的消费特点,对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区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车站周边、旅游景点、承办年夜饭、婚宴及集体聚餐的餐饮企业。着重检查餐饮服务企业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厨房“三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原料贮存、加工、烹饪过程的控制等情况。并组织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负责人及承办厨师长开展节前警示、行政约谈、签订安全承诺书,要求企业必须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十必须”及“十不准”进行合法经营,禁止制售劣质、不合格食品。 

  据了解,乐东县局结合省局部署,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罂粟碱专项快检,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县政府广场LED屏幕、县电视台、本局门户网站发布2017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向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含餐饮)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短信,共2081条,提醒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规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管理。 

      本次行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36家,其中旅游餐饮14家,车站周边餐饮店及承办年夜饭及集体聚餐的餐饮企业134家,对21家餐饮企业进行行政约谈。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快检,规范了春节期间的餐饮消费市场,切实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确保乐东县春节期间餐饮业出现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