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联合检查工作

22.03.2018  18:22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2018年3月以来,保亭县局深入贯彻《关于加强2018年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委沟通协作,精心谋划安排,深入开展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联合检查工作。 

  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厘清责任、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为工作原则,以学校及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为抓手,以“自查—核查—督查”三个阶段统筹推进此次联合检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组织各基层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向各辖区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发放此次检查工作通知及自查自纠表。要求辖区各学校校长增强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在开学初期按照《2018年度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表》及《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开展本学校食品卫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核查阶段:组织各基层食药监所工作人员根据辖区各学校食品卫安全自查自纠表及《2018年度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现场核查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风险隐患排查表》等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内外部环境卫生、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食品加工规范操作、留样、餐用具清洁消毒、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小饭桌”、“小食店”及流动摊贩等进行重点风险排查整治。 

  三、督查阶段:该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委成立三个联合检查组,局主要领导靠前参加指导,对辖区各基层食药监所检查内容及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自纠内容进行督查落实,对督查仍然发现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进行联合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为迎接省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抽查工作做好准备。 

  此次工作,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排查整治75家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其中学校食堂54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1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4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下架不合格食品0.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