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会春到山根南桥调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23.01.2016  18:23

      1月20日和21日,万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会春带领市纪委班子成员一行分别到山根镇和南桥镇,就乡镇纪委如何更好发挥职能作用进行调研,听取了两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两个镇的三套领导班子、纪委委员参加调研座谈会。

      在山根镇,杨会春详细查看了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的信访接待岗,并与信访接待员了解信访接待情况,还来到镇纪委、监察室办公室,实地察看办公室制度上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情况。

      两天的调研过程中,杨会春指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要明确思路,理清头绪,准确定位,统筹谋划和开展纪委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杨会春要求,纪检干部要政治坚定,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业务精通,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强调乡镇纪委必须建设和完善标准的办公场所、配置2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镇纪委书记要聚焦主责,把工作重心放在纪委部门,抓好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处。

      据了解,万宁市近年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基固本。万宁市纪委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成立了两个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加强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和监督、指导各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在全市13个镇(区)设立监察室。2015年,全市13个镇(区)纪委监察室共立案30宗,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在全省各市县中率先实现镇(区)纪委监察室都有立案的目标。

      2015年以来,万宁市纪委共查处“不干事、不担事”公职人员37名,问责52人,清退“吃空饷”人员5名,并先后运用2013年率先在全省出台的《万宁市农村“两委”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34名村干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