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6.2022  11:51

  近期,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昌江县政协科教文卫与学习委员会主任、四级调研员周明豪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时任县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周明豪多次授意他人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报账凭证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28.94万元,用于违规购买烟酒、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购买礼品等。周明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周明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昌江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汤富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汤富俊利用担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主任期间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林所送的烟酒茶等礼品、礼金共计5.36万元。汤富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2月,汤富俊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事业编七级管理降为事业编九级管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陈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前,时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唐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1.4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陈唐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昌江县医疗集团党委委员、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廖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和2018年的春节前,时任县人民医院院长廖云接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方负责人吴某勇礼品共计3260元。廖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2月,廖云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昌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树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树山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3.8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王树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