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内酒精含量428mg 昌江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在自家家门口被起诉

06.04.2020  19:33

      昌江男子林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起诉至法院。因林某腿脚受伤、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被告人家门口开庭审理了该起危险驾驶案,昌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三名法警全程做好庭审安全保障工作。两张折叠桌和几把椅子,加上庭审必备的国徽、法槌、座位牌等,一个简易又不失庄重的“临时法庭”很快就布置好了。所有庭审前准备工作就绪后,法官敲响法槌宣布“现在开庭”。

      2018年11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林某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昌江县某路段与王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8mg/100ml。

      庭审中,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