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局查封一批过期药品

29.04.2016  10:18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行为。近日,昌江县局对辖区内11家卫生院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卫生院的药房存在过期药品的行为,其中一家卫生院的灯盏花素注射液超过使用有效期,另一家卫生院的乙肝宁颗粒和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也超过使用有效期,两家卫生院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扣押封存过期的 22支灯盏花素注射液、10袋乙肝宁颗粒和10支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目前,已对两家涉事卫生院进行立案查处中,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有效期,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投诉电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一阶段,昌江县局将定期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效,提高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的药品质量和器械安全,确保老百姓能用上安全、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