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大势所趋 事业发展所需 党心民心所向

12.03.2018  14:30

    ■海南日报特派记者彭青林 陈蔚林 梁振君 罗霞 刘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海南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和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 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代表委员们一致表示,将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守护者。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可以说是得民心、顺民意。”王书茂代表说,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条文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思想引领。

  刘平代表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这说明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改,将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过建春委员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我国宪法与时俱进的要求,为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

  符宣朝代表表示,这是新时代首次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他说,这次宪法修改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民情民意、符合国情实际,对此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朱洪武代表表示,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这次宪法修改,准确把握了时代发展脉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每一处修改都着眼长远、事关重大,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思想引领和实践创新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宪法稳定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对此次修宪表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这是党心民心所向,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林安委员说,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政协工作,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的同时,通过民主监督、民主协商保证宪法的实施,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海南日报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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