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幼儿园于5月25日陆续开学 幼儿园应按学生实际在园时间收费

21.05.2020  10:24

      5月20日,记者从万宁市教育局获悉,万宁市幼儿园将于5月25日起陆续开学。全市公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向教育局提交开学申请,经万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可于5月25日开学。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当按学生实际在园时间收费,不得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根据要求,万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于开学前分组对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准予开学通知书。负责核查验收的部门要严格把握开学验收标准,没有组织开学方案审核和实地验收的不能开学;实地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开学;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突出的不能开学;校园防控管理不到位的不能开学,存在问题的要整改到位再开学。

      《万宁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幼儿园开学前,要对即将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逐一摸排,科学合理做好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配备,严格开展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开园后,各班级要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教职工和学生每天入园时需测体温,不发热方可入园,还要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加强园区内的卫生消毒管理,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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