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批807名检察官预计将于4月16日选任产生

14.04.2015  23:26

      继4月2日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检察官员额选任笔试后,4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大会,对检察官选任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预计4月16日海南省首批807名检察官将选任产生。

      海南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选任工作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省检察院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从过渡期选任方式的确定、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到考核方案的确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反复研究论证,力求做到既体现中央改革要求,又符合海南检察实际。

      既要确保办案经验丰富、长期兢兢业业成绩突出的检察业务工作的老同志留在检察官岗位,又使得一批年轻办案骨干通过改革脱颖而出,检察官选任做到突出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特点,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全省现有1510名检察官(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其中1137名通过了资格审查,有975名检察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选任将通过考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成绩占总分数40%,考核成绩占总分数60%。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进入员额还需经过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最终确定进入员额的重要依据。

      预计4月16日,全省检察员进入员额的人员即可确定,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按照应选人员1:1.2的比例亦可确定,依照检察官员额海南省将产生首批检察官8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