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年中考6月25日进行 高中生替考或被开除学籍
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暨八年级生物、地理考查(以下简称“生地考查”)将于6月25日至27日进行。今年海口参加中考的考生共有23122人,全市设21个中考考点、781个考场;参加八年级生地考查总人数26038人,设876个考场。
其中,海口21个中考考点分别为:海南中学(初中部)、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琼山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长流中学、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灵山中学、海口海港学校、海南白驹学校、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海口市义龙中学、海口市府城中学、海口市琼山第二中学、海口市第七中学、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市第十中学、海口中学。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2018年我省中招《考试守则》要求,中考生应凭《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第一科需提前40分钟。参加八年级会考考试的考生应凭《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此外,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后继续答题的,将扣当科成绩的15%。有使用手机等违纪行为,将取消当科成绩。
另外,在校高中生参与替考的,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海南省笔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当年参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试招生部门将其替考行为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在高等学校招生时予以说明。其他人员参与替考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根据相关要求,考生违规行为确有必要当场处理或终止考试的,监考员或巡视员应向当事人表明身份,指出违规事实,说明处理依据,经主考批准作出现场处理,并书面上报省中招办备案。违反考场规定的考生及其违规行为,监考员应将违纪行为情节及结论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在规定的“考场记录表”中,并由2人共同签字。有关单位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做出的处理结果,要书面报告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