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海南省交警总队回应

26.02.2018  23:43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就群众咨询的几个问题,省交警总队明确如下:

      一、交通违法处理目前有三种途径:1.互联网上处理(包括交警12123APP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2.交通违法处理自助机(目前我省很少使用);3.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请注意: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不影响窗口办理。3月1号后,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二、目前,互联网上处理(包括交警12123APP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正在调试,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方法流程、政策解读和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