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租车20日起调整运价结构 增返空和夜间行驶费用

13.04.2016  20:46

  海口网4月13日消息(记者邓钰)4月13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完善海口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自本月20日起我市出租车运价结构将调整,就旧标准而言增加长途返空费和夜间行驶附加费。

  据了解,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府〔2015〕89号)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的基础上,经成本监审,公开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对本市运价结构进行调整,并于今日公开有关事项。

  据了解,经调整后海口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标准为:基价标准:10元/3公里;计程标准:2.1元/公里;低速行驶费: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费为0.5元/分钟。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内增加了长途返空费和夜间行驶附加费。据了解,长途返空费的规定为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0%的里程价;夜间行驶附加费的规定为在24时至次日5时时间段,起步价加收1元,即起步价11元/3公里。

  此外,我市出租车行业还将建立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据悉,为区分使用不同燃料的出租汽车车型,建立两种联动机制。

  第一,车用天然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以4.46元/立方米为车用天然气基期价格,当司机每次载客成本上升或下降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海口市双燃料出租车目前每辆车每天的平均载客次数为45.5次,每天每车消耗的天然气为47.7立方米,据此可以得出每变动0.95元/立方米为一联动区间。

  具体情况如下:

车用天然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联动区间(元/m3)

每车次收取燃料附加费(元)

上升(或下降)成本承担者

2.08-3.03

-2

司机

3.03-3.98

-1

司机

3.98-4.46

0

乘客

4.46-4.94

0

司机

4.94-5.89

1

乘客

5.89-6.84

2

乘客

备 注

此方案取消海口目前每车次收取的1元燃料附加费。

  第二、汽油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海口市目前电召出租车以92号汽油为燃料,以6.93元/升为汽油基期价格,当司机每次载客成本上升或下降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海口市电召出租车目前每辆车每天的平均载客次数为16.01次,每天每车消耗的汽油为13.8升,据此可以得出油价每变动1.16元/升为一联动区间。

  具体情况如下:

汽油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联动区间(元/m3)

每车次收取燃料附加费(元)

上升(或下降)成本承担者

4.03-5.19

-2

司机

5.19-6.35

-1

司机

6.35-6.93

0

乘客

6.93-7.51

0

司机

7.51-8.67

1

乘客

8.67-9.83

2

乘客

备 注

此方案取消海口目前每车次收取的1元燃料附加费。

  海口市物价局表示,以上价格标准自2016年4月20日零时起执行。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出租汽车醒目位置张贴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