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顶格处罚!5日起海南严查酒驾醉驾!

05.09.2020  21:35

    针对近期全省范围内酒醉驾违法犯罪和事故多发态势,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公安厅决定于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12月14日,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集中用警、多警联动等方式,部署开展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百日安全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抽调路面执勤警力,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充分结合“路长制”勤务机制,开展多警种合作,对酒驾醉驾实行“齐抓共管”、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在强化对街面整治的同时,要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与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发送倡议书,落实专人负责劝阻,推行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省公安厅要求,要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减的同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警务部署,切实加大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执法管理力度。

      省公安厅强调,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依法判处实刑。办理案件中,要及时查证核实当事人的政治面貌、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等身份信息,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要及时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要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公开公示,并推送至征信管理部门。针对职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和企业,建议调离驾驶工作岗位。对经通报不整改,继续出现驾驶员酒驾醉驾的运输企业,要通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今年1至8月份,全省醉酒及饮酒后驾驶肇事突出,共发生225起、死亡66人,死亡人数占整个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6.14%,同比减少7人,下降9.59%。其中醉酒肇事198起、死亡50人,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占比较高。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7718起,同比上升31%,其中醉酒驾驶1149起,同比下降13.6%。

      事故案例警示:

      1.2020年9月5日1时许,海口世纪大桥上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致电动自行车上2人当场死亡。驾驶人王某已被警方抓获,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2020年09月3日22时48分许,海口市秀英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内的光伏南路上,发生一起轻型栏板货车(车上共7人)侧翻后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造成轻型栏板货车内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送医院、车辆严重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冯某某无证驾驶且涉嫌醉酒后驾驶。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