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5日起征收房产税?看税务部门咋说

04.04.2015  12:41

      15日起征收房产税?税务部门:不属实!

      “4月15日开始要征收房产税了?按人均80平方,超出的按市场价格征收1-3点?”近日来,类似这样征收房产税的说法在海口市民中不胫而走。南国都市报记者向税务部门核实,此说法完全不属实,4月15日的确有新的纳税通知,但是关于购房享受契税优惠的政策,和房产税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房产税何时开征,也应该由国家来出台政策。

      “听卖房子的中介说4月15日前赶紧办理,否则过了这个时间,就要交税了。”“4月15日要开始征收房产税了?”……这些说法在市民中流传开后,记者致电一家知名度较高的房产中介公司,听说该说法在市民中被传播,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也是哭笑不得。

      “我们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也是问是不是要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我们并不是政府部门,哪里知道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啊,只是前段时间的确接到税务部门的通知,从4月15日起,在海口购买首套房享受契税优惠的,需要提供比以前多的材料,否则就只能按照3%的税率来缴税,不能享受优惠。”房产中介一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致电税务部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于4月15日起要征收房产税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不属实,目前国家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工作人员还表示,购房需缴纳的契税税率为3%,4月15日前后,在海口购买首套房要享受契税优惠的标准是不变的。“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可享受1%的优惠税率,90-144平方米之间的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是超过144平方米的,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必须按规定的3%来缴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