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月20日起实施离岛免税新政 免税商品扩至38种

18.02.201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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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hnntv.cn


完善离岛免税政策解读会现场

      海南网台2月18日海口消息(记者:高文婷) 2月18日上午记者从省财政厅召开的完善离岛免税政策解读会上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公告,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进一步调整自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

海南离岛免税实施三年  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三年多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免税品销售额稳步增长,政策实施效果符合预期发展方向,丰富了海南旅游产品体系,提高了海南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竞争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力地带动了海南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自2011年4月20日政策启动试点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南两家免税店累计实现免税销售额109.56亿元,购物人数408.86万人次,人均购物2680元。

      虽然政策实施取得积极效果,但是总体上与政策预期和市场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试点三年多来,实际参与免税购物的旅客人数占空港离岛旅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到10%,人均购物额2680元,这与韩国济州岛免税购物旅客人数占比平均30%以及我国政策规定8000元的限额相比,实际购物人数和购物额都明显偏低。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免税商品品种不够丰富;二是对部分热销商品限量偏紧使旅客购物需求未能充分释放。

免税商品扩大至38种  增加免税品种放宽限购数量

      此次完善离岛免税政策,一是适当增加免税品种类。在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和严格限量的基础上,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38种。二是适当放宽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对现行21种离岛免税商品中的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类别热销商品放宽限购数量。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对乘飞机离开海南岛(不包括离境)的旅客实行限额、限次、限量、限品种免征进口税的购物优惠政策。虽然本次政策调整新增了免税品种类,放宽了部分免税品的购物数量限制,但岛外旅客每年限购2次和每次8000元的购物限额保持稳定。因有免税额度限制,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国内相关产业和进口税收造成明显影响。其次,本次政策调整针对旅客反映的“可购买的东西不多”问题,满足旅客多层次需求,新增免税品品种大都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第三,新增免税商品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濒危动物的制品除外。


解读会现场汇集了众多的媒体记者

完善离岛免税政策  强化海南  “免税购物”品牌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离岛免税政策实施工作,2014年7月,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地调研后撰写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情况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情况、试点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后认为,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针对制约海南旅游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必要对离岛免税政策作适当完善。
为促进政策调整早日出台,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政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国税局、商务厅、发改委、食药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主动工作,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完善离岛免税政策最终于2015年2月16日获得国务院批准。

      试行离岛免税政策,是中央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海南四面环海的地理环境和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等特定条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强化海南的“免税购物”品牌,推动海南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均衡发展。新增免税商品品种和放宽购物数量限制有利于购物旅客用足免税额度,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从而进一步增强海南旅游的吸引力。同时,政策调整也有利于将消费外流更多地留在国内,进而带动海南景点观光、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政策调整将于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政策调整自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主要原因是离岛免税监管系统及销售系统调整、免税品进口合同签订及运输、免税店店面准备、进口通关及检验检疫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海南省各相关部门及企业需要密切配合,抓紧做好以上各项工作,保障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旅客能买到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等新增加的离岛免税商品,尽快发挥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