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实施 持居住证可享7项便利

30.12.2015  09:22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国反恐法》明确定义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我国告别“暂住证”时代。新种子法修订,宪法宣誓制度实行……自2016年1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卫计委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27日表示,为了贯彻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平稳有序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卫计委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生育登记服务的指导意见,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针对现在一些群众反映的生不起、生不出等问题,卫计委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将废止。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网站如果未依法为反恐工作提供协助的,情节严重的可处50万元以上罚款。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新政公布后迅速引发各界关注。

  对于条例施行前各地已经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持居住证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此次条例颁布的意义在于为日后具体落实明确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种子法。新种子法共10章94条,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介绍,在种子法修订案中新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种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性制度进行了规范,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品种命名、授权原则、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提高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于备受关注的转基因问题,新种子法第7条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