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全国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

11.09.2014  18:58

  在广东省试点签发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这是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的。据介绍,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

  根据法律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实现一次备案、三地自助通关。

  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记者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