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月1日起上调五项保险缴费基数

30.06.2017  11:01

  本报海口6月29日讯 (记者李磊)记者今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6月27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按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上调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缴费基数。

  通知指出,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14元。根据我省养老保险条例等社保政策法规,自2017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867.7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55%),最高缴费基数为15642.0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医疗保险等其他四项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128.4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15642.0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减税降费明细账单送达纳税人
  “收到税务局减税降费红利的明细短信,感觉就像我们交话费能看到消费明细一样,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公司减了多少税,还能清楚地了解不同税种减了多少。”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王会计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短信账单。截至7月申报期,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167432.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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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澄迈等5个市县(地区)试点上线运行的新版电子税务局,试点运行情况良好。试点地区有1.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