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4月14日购买了海安至海口船票的司机们请留意,这笔钱可以退

30.06.2020  10:42

      6月29日,广东徐闻航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购买到3月1日00:00至4月14日00:00海安港至秀英港或新海港船票的司机,可凭有效船票及本人身份证于9月30日前到该公司办理退费。

      据介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粤交港函{2020}190号》明确要求各港口于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20%。

      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表示,但由于文件流转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该公司未能从3月1日按期实施相关降费政策,而是在4月14日00:00起正式对货物港务费进行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退回3月1日00:00至4月14日00:00期间所有多收款项。

      据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介绍,所有购买到3月1日00:00至4月14日00:00海安港至秀英港或新海港船票的司机,可凭有效船票及本人身份证于9月30日前到该公司财务部办理退费,过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