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万宁市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

02.09.2022  07:3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最新态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日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安排

  (一)检测区域

  万城镇中高风险区和丰园社区(万宁市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调整通告)、长丰镇、东澳镇、三更罗镇、龙滚镇、南桥镇

  (二)采样时间

  07:00—12:00

  二、采样对象

  检测区域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采样点位

  采样点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6

  四、注意事项

  (一)区域核酸期间,全市各镇(区)继续采取区域静态管理,人员不得跨区域流动,请各镇(区)组织力量做好人员管控。

  (二)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村(居)民要在镇、村(社区)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防止交叉感染。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各镇(区)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作为志愿者,联合包点镇共同开展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各镇(区)、社区、村居要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做好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1:万城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2:长丰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3:东澳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x

  附件4:龙滚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5:三更罗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6:南桥镇区域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