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向旅行社下发“十条禁令” 预防旺季旅游乱象返潮

19.11.2016  17:01

      原标题:三亚向旅行社下发“十条禁令”预防旺季旅游乱象“返潮”

      一年一度的旅游旺季到来了,游客从全国各地涌来三亚。为了打造包容共享的幸福城市,让游客的行程安心、放心、舒心。11月18日,三亚旅游、旅游警察、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召集三亚17家旅行社代表“敲警钟”,并发布涉及旅游服务的“十条禁令”。

      18日上午,三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会议在游客中心召开,三亚市17家旅行社代表参会。

      会上,三亚市旅游、旅游警察、工商、交通等部门共同发布涉及旅行社服务的“十条禁令”,要求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游经营许可证;旅行社组织或者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服务项目或者活动;旅行社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如零负团费);旅行社服务网点未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就擅自从事旅游业务;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行社安排不正规导游带团;旅行社未严格按照合同安排游客行程,擅自改变行程、擅自增加景点、购物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如:安排黑车、安排证照不齐全的酒店入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