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元!海南旅游企业可申请这六个项目资金补贴

24.10.2022  20:20

  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资金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和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奖励等六个项目可以申请资金补贴,最高100万元。

  据悉,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相关要求,有序恢复海南旅游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于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8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根据《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了资金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

   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在10月27日前完成申报,各市县旅文局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初审工作(申报指南中另有安排的除外)。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 ,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申报指南(含六个项目)

  一、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补贴项目

  支持范围:

  对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旅行社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3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31至100名每家补贴6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4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旅行社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请并享受一类纾困补助。2021年1-12月的营收数据前250名的旅行社可提交申请资料和2022年1月份新设立的旅行社可提交申请资料,按照2022年1-9月的营收前200名进行纾困补贴,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2022年1-9月的营收证明。

  二、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补贴项目

  支持范围:

  对在海南省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住宿业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5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51至100名每家补贴7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5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旅游住宿业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请并享受一类纾困补助。根据2022年1-9月的营收数据进行排名,前250名酒店可提交申请资料,按营收达到400万以上排名位序给予前200位的酒店纾困补助,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营收证明。

  三、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补贴项目

  支持范围:

  对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经省旅文厅统筹安排员工赴三亚支援抗疫一线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景区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和奖励(可与景区营收奖励同时申报)。

  申报条件:

  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

  四、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补贴项目

  支持范围:

  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4000万元的邮轮旅游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0万元以上、300万元至5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游艇旅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邮轮游艇奖补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从事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接待业务活动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补贴项目

  支持范围:

  对2015年以来历届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我省旅游商品企业按照稳岗就业情况给予纾困补助。按照企业用工人数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企业用工人数以企业2022年8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核定),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

  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

  六、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奖励项目

  支持范围:

  对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多、培养措施典型的排名前8名的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餐饮、免税、乡村旅游、旅游商品和装备、高尔夫等旅游企业,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鉴于“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是全国首创,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人才培养项目,企业可同时申报省旅文厅纾困措施其他项目奖励资金。

  申报条件:

  申报“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优秀企业补助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参与2019-2022年度“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的且在我省备案登记的酒店、景区景点、旅游餐饮、旅行社、免税、旅游商品和装备、乡村旅游和高尔夫八大业态旅游企业。

  (二)旅游企业制定升职加薪、学习补贴等相关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学员学习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学员参与“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

  (三)旅游企业积极配合“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的招生宣传工作,主动采取企业内宣、学习动员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员工知晓率达到100%。

  (四)旅游企业积极组织职工报考“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且已取得学籍的职工总人数排名较多且排名靠前。

  (五)旅游企业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占企业全体员工比例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