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水岸阳光小区保安违规施救致电梯被困人员坠亡 市质监局:将严罚物业

27.12.2015  11:11

  海口网12月27日消息 (记者陈五男)12月25日,海口水岸阳光小区发生因保安违规施救致电梯被困人员坠亡事故。市质监局将对小区物业立案查处,从快从严处罚,并决定即日起对海口市所有电梯全面“体检”,若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办整改。

  据调查,12月25日,水岸阳光小区,叶某某(死者)当日凌晨3点20分进入该小区E栋1号电梯准备上19楼,至13层时,因电梯故障停梯致其被困。上午6时左右,小区保安伍亚平、罗志明接到业主报告说E栋1号电梯有人被困。伍亚平(无电梯管理操作证)在既没有通知小区专职电梯管理人员,也没有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的情况下,拿起保安室里的电梯三角钥匙就赶往现场施救。6时9分左右,伍亚平拿起钥匙打开1号电梯层门,并双手固定轿厢门后,发现电梯轿厢不平层停在半空中,仍违规施救。叶某某从轿厢里爬出来(此时轿厢地坎距地面不到1米),伍亚平在外面接应,因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叶某某下滑不慎坠入电梯井道。此时,伍亚平立刻拨打120,又拨打119电话。10分钟后,120救护人员、119救援人员赶到现场,120立刻将叶某某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叶某某当日上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情况后,市质监局局长高平带队立刻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了解,事故电梯在合格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2015年1月30日至2016年1月30日),初步认定事故原因系无电梯管理操作证人员违规开展施救,致被困人员坠亡的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市质监局目前正会同专家对停梯困人故障进行进一步专业分析。

  针对本次电梯事故的处理,高平局长表示,由于水岸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叶某某被困近三个小时,加之存在保安员违规施救行为,将对该公司立案查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并结合电梯事故调查结果,将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0--20万元的罚款。同时,市质监局将派执法人员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全面严格检查,确保小区电梯使用安全。

  为避免我市再出现类似电梯事故,市质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从今日(27日)起对全市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将进行现场督办,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罚,确保电梯使用不留安全死角。

  同时,市质监局将按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部署,定于12月29日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会议,向我市所有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通报近期发生的3起电梯事故,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意识,并要求会后我市所有电梯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电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配合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元旦春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市质监局会派出若干执法工作组现场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将严肃查处,并存入质监局安全事故档案,向全市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