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决定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非公经济统计工作

29.02.2016  12:07

为了充分了解海南非公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非公经济在新形势下的转型升级。根据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人民团体提案第0192号《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单列非公经济数据,加强非公企业调查研究的建议》和省政府督查室的相关要求。海南省统计局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全省非公经济统计:

一是开展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 根据三经普资料和年度统计资料,详细核算2013年三次产业、各主要行业非公经济增加值,以此为基数开展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非公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在《统计年鉴》上发布。从2017年开始,开展非公经济增加值季度核算工作,在《统计月报》上发布。

二是开展全省非公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工作。 根据三经普资料和年度统计资料,详细统计2013年基本单位、各专业主要指标非公经济情况,以此为基数开展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非公经济基本单位、各专业主要指标统计工作,在《统计年鉴》上发布。从2017年开始,开展非公经济各专业主要指标季度统计工作,在《统计月报》上发布。

三是规范管理部门非公经济统计工作。 根据提案建议和相关规定要求,统一相关职能部门的非公经济统计口径,商工信、科技、商务、工商、海洋渔业、海关、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制定非公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定期开展非公经济统计工作。

(省统计局核算处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