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欢迎群众举报

24.05.2014  12:02

  今天上午,海南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题座谈会,省检察院、省文体厅、省公安厅、省扫黄打非办、省记协,各中央驻琼媒体、省内各新闻单位、主要网站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上,各单位就打击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达成了共识,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有案必查,定期通报,约谈教育,建章立制,签订自律公约等方式,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痛下杀手,切实遏制其蔓延的势头。座谈会公布了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24小时举报电话12318,欢迎群众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进行举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3月27日,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开会议,会议通报,自2013年至今,全国共受理新闻报刊领域举报案件400余件,查处违规报刊216家,停办76家,4家被吊销出版许可证,6家被停刊整顿。此外还有49个记者站和14455个记者证被吊销,193个记者站被缓验。各地查办“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案件258起,收缴非法报刊151.3万余份,一批涉及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已宣判或正处于审查起诉和深入侦查阶段。

  海南省相关工作也已经展开,包括年审校验、考核换证,取缔违法摊点,收缴非法刊物等等。

  座谈会上,新华社海南分社副社长金敏表示,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是新闻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需要,也是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增强新闻宣传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需要,意义重大。一定要强化法纪意识,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公正。坚持采编营销工作两分开,确保采编活动健康规范运行。并且,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建立长效机制。

  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孔德明则分析了新闻敲诈的多样性、隐蔽性。孔德明认为,因为被敲诈对象害怕报复,不敢举报,客观上姑息纵容了新闻敲诈行为的发生。一定要惩防并举,完善举报机制,记者证查询机制和案件公告机制。而在新闻媒体内部,要加强审核把关,防止公权滥用。

  座谈会上,各新闻媒体参会代表均表示,目前新闻业内确实出现了以公权谋私等不良现象,破坏了新闻工作秩序,影响了记者的职业形象。此次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非常及时,但也要避免一阵风走形式。鉴于新闻敲诈的特殊性,被敲诈者的举报对事件的发现、调查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要畅通举报渠道,做好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并且对举报一查到底,有明确的处理方式,不能有任何偏私。这样才能保证打击活动行之有效。

  海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常辅棠表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出现,利益驱动是根,而记者门槛低流动性大等又加大了掌控难度。此次专项行动,首先要从解决新闻敲诈入手,公布举报电话,形成调查制度。由宣传部牵头,文体厅执法专业人员对接,该往治安总队、往检察院移交的就立刻移交。特别要重视单位、团体性敲诈,严查被多次投诉、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媒体。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每一家媒体上对虚假新闻、不实报道等进行通报。还将建立约谈制度,签订媒体自律公约。最后逐渐建章立制,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痛下杀手,绝不含糊。

  座谈会公布了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24小时举报电话12318,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举报电话0898-66810531,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欢迎群众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