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 购买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31.08.2014  20:18

  今年9月起,不少新规新政即将开始实施:在用私家车6年内免上线检验、“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首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医师资格考试中有替考行为者将终身禁考以及首次发布的五项国家环保标准等。

  【车检新政】

  在用私家车6年内免上线检验

  每2年需领取检验标志并粘贴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后,车主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7座及7座以上的SUV、MPV车辆不在免检车型之列。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予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

  【工伤新规】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四种情况被界定为“上下班途中

  2014年9月1日起,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施行。根据该规定,四种情形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而“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四种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四种情况是:(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汽车新规】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首批目录中特斯拉不在其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三部委下发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中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8月29日,首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正式出炉。其中,纯电动汽车中,乘用车入选的有包括北汽、江淮、奇瑞等制造商生产的17种车型;客车入选的则包括比亚迪、厦门金龙、上汽等厂家生产的75款车型;专用车则只有5种车入围;货车暂无车型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中,乘用车入围的有6款,包括江淮和悦iREV、比亚迪秦、广汽增程式混动轿车和上汽荣威550PHEV;客车入围的有10款,分别来自安徽安凯、北汽福田、湖南南车时代股份和郑州宇通这四个厂家;货车、专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暂无车型入选。

  首批目录中,低速纯电动和特斯拉被排除在了门槛之外。

  【医考新规】

  有组织作弊行为处罚最重

  有替考行为者将终身禁考

  9月10日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即将施行,其中对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而有替考行为者将终身禁考。

  《规定》将考生违纪违规,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有组织作弊,考生有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将分别作出当年该单元或考站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在所有违纪违规行为中,对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处罚最重,一经发现,即被处以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此次《规定》扩充了有组织作弊的范围,将目前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数量最多的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

  【环保新标】

  首次发布五项国家标准

  为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环境保护部首次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39-2014)规定了火电厂除尘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2040-2014)规定了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检修与维护管理的相关要求;《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规定了采油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应用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见习记者赵颖

  【小贴士】

  这7类车辆

  不享受“免检

  1.面包车:面包车的解释是车辆宽高比小于等于0.9。这看起来似乎有点拗口,不过警方表示广大车主无需担心,您的爱车是否为面包车,警方的系统会根据车辆技术参数自动生成结果;

  2.事故车:属于免检范围,但6年内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的车辆,哪怕只是很小的一次伤亡事故,只要系统中有记录的,就无法享受免检新政;

  3.小货车:免检新政只限于6(含)座以下、非营运轿车或载客汽车;

  4.超时车:即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登记注册的;

  5.“营运车”:这里的营运,意思不仅限于目前尚在继续营运的车辆。警方介绍,凡是有过“营运”历史的,哪怕是一天,都不在免检范围内;

  6.非轿车类的6座以下部分“大车”:这里的大车是相对来说的,例如注册为5座的金杯车或依维柯等;

  7.超期车:9月1日前应当年检的新车,人为拖延到9月1日后的,不享受免检措施。

  此外,警方还介绍了注册登记日期和免检享受之间的关系表,具体为:

  1.2012年9月1日以后的,享受2次免检次数;

  2.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享受1次免检次数;

  3.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享受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