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执行须摆脱积习

26.01.2015  09:40
  虽然新环保法已发布史上最严的法条,但是,新法的执行环境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转变,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特别是企业守法意识的养成需要一个漫长过程
  □郄建荣
  1月20日,环保部公布了千丈岩水库被污染的最终调查结果。环保部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环保部同时公布,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肇事企业厂长程金银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同时,因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湖北省恩施州环保局局长被免职,建始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被免职并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这起案件再次暴露出环境问题中的两大顽疾:企业违法排污是家常便饭;环保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屡见不鲜。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对根治这两种顽疾已经开出“药方”,对违法企业,新环保法规定了按日计罚,违法排污处以行政拘留等;对环保监管不到位,新环保法规定了9种处罚情形,其中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产、关闭决定而未作出决定的等,新环保法规定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撤职、开除等处理的同时,要求监管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新环保法实施了,两大软肋问题是否就能解决?从近日媒体连续曝光的多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来看并非那么容易。
  1月15日,新京报报道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何家湾锅顶山两家垃圾焚烧厂污染致多人患癌问题;同一天,《法制日报》报道了河北省保定市清苑金南纸厂当着省市县三级环保监管部门的面搞污水处理厂假运行,COD在线监测弄虚作假;1月16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河北省深州市因制药企业长期污染,导致出现癌症村问题。
  从这三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来看,企业违法排污与监管乏力仍是最突出的问题,而这也正是困扰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难以取得显著效果的根本性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违法不究”的沉疴依然存在。毋庸置疑,企业违法排污说到底是“有法不依”的问题,环保部门监管不作为就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对长期以来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不会查”、“不能查”、“不作为”、“乱作为”是突出问题。的确,环境违法问题高发确实与一些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不会查”、“不能查”、“不作为”、“乱作为”密切相关,但是,必须看到“三不一乱”现象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它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它与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懈怠执法甚至与违法企业狼狈为奸等等互为因果。
  由其自身业务特点所决定,环保部门是个职业水平要求相对较高的部门。但是,现实是,一些根本不懂环保业务,甚至连污水处理厂如何运行、在线监测设备都不会看的人也被安排到环保部门工作,并派到一线进行环境执法。让这些人去执法肯定是“不会查”、“不能查”。近年来,一方面,环保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这些执法人员也要面对来自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以及违法企业的利诱,顶不住的可能就要“不作为”、“乱作为”。
  虽然新环保法已发布史上最严的法条,但是,新法的执法环境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转变,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特别是企业守法意识的养成需要一个漫长过程。更令人担忧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违法不究”并非个别和临时现象,属于“牛皮癣”问题。旧法律环境下的旧积习已经养成,人们对法律实施成效被大打折扣、对法律的威慑力和惩戒作用被严重削弱已经见怪不怪。
  新环保法的实施会不会出现例外?能否摆脱旧积习的困扰?能否打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长期束缚?答案应该是任重道远,不可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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