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如何治疗?海南专家:目前还没有特效药

08.02.2020  14:40

    “我们的敌人是新型冠状病毒,而不是病人,他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关心和关爱。不管来自哪里,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病毒,我们要团结一致,赢得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胜利。”

      2月8日上午10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卫健委、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省中医院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介绍我省最新疫情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专家围绕——“医疗救治和预防传染”主题,回答记者提问。海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吴彪介绍我省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基本情况。

      吴彪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包括隔离、对症支持,同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尤其是呼吸频率、指氧饱和度等;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要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虽然尚无批准上市的抗病毒药物,基于既往研究结果,发病早期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也可选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吴彪介绍,在治疗过程中,重点是呼吸支持。对需要呼吸支持的患者,如果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可静脉给予血必净100mL/日,每日2次治疗;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有条件情况下可考虑恢复期血浆治疗及人工模肺治疗。

      患者怎么样才能达到出院标准? 吴彪介绍,我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采取宽进严出的原则。确诊的病例经积极临床救治后按国家卫健委出院标准统一,体温正常三天以上,呼吸道的症状明显好转,胸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的核酸检测呈阴性。再综合医院专家组意见加测全血及粪便核酸检测均阴性方可出院。出院后送属地疾病控制中心对患者集中管理,我们护理也严密随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与普通流感在临床表现上有什么区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与一般性的肺炎有什么区别?

      发布会上,吴彪对此作出解答。他介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作为新发传染病,和流感病毒都是病毒感染,但是它的病原体是不一样的,我们流感病毒最常见的病原体是流感病毒甲和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它是具有传染性的,可以人传人,我们流感性也是具有传染性的,它具有季节性和地区性,传染性也很强,尤其是病毒可以变异。在目前临床方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在疾病的初期会有发热、咳嗽,主要干咳为主,伴有乏力的症状,大部分的病人症状比较轻,有一部分的患者疾病进入了第二周会出现呼吸困难的加重,高热等病情,出现器官功能的障碍。那么流感病毒在疾病的早期往往是高热,同时会伴有乏力和肌肉酸痛等症状,通过规范的治疗,进入第二周流感的病毒一般来讲就进入恢复期。

      吴彪介绍,在抗病毒方面,新型冠状病毒目前没有特效的抗病毒药物。新型冠状病毒作为乙类传染病,是作为甲类管理,我们的普通流感则是丙类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