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原站长行贿受贿被审

14.11.2014  17:19

  14日,海南海洋渔业系统窝案之一的原任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卢章雷行贿受贿案在海南省一中院开审。检察机关指控卢章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共受贿96万余元,并用违法所得17万元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检察机关对卢天雷的起诉书长达十页,清晰记录了卢章雷8年来行贿受贿的事实。

  2006年5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原处长林中兴(另案处理)得知文昌市的报废渔船功率指标后,告诉林镇生(另案处理),可以利用文昌市的报废渔船功率指标申请船网工具指标,并提出林镇生要按照200元/千瓦的标准给其好处费,林镇生同意。之后,林中兴联系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卢章雷,提出由卢负责将文昌地区的报废渔船功率指标提供给林镇生,卢表示要向林志铁请示。卢将此事告诉林志铁,并问林志铁要收取多少好处费,林志铁让卢自己做主。卢安排文昌渔港渔政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吴乾彬与林镇生衔接,由吴从文昌市报废渔船功率指标库中挑出一些报废渔船功率指标给林镇生。此后,林镇生在文昌成立了文昌东南海水产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至2007年期间,以该公司的名义在文昌分批申请获得了25艘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批文,其中18艘由吴帮忙提供。之后,林镇生按照事先与林中兴的约定,分6次将123万元转账到林中兴的账户中,卢章雷分得30.92万元。

  2008年上半年,林镇生找到吴乾彬,提出还想申请船网工具指标,因为当时指标已经很难找。吴请示卢,卢交代吴再帮林镇生找。之后,吴帮忙找到400千瓦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林镇生将4万元的好处分送给卢章雷,卢拿出1.5万元交给吴,自己得2.5万元。之后,林镇生多次受到卢的关照,从2010年到2013年,林每年春节都以“红包”的名义送给卢好处,四次合计3.5万元。

  卢章雷在职期间多次收受贿款,帮助他人躲避违规捕鱼检查,帮助他人渔船在文昌办理入户登记,领取柴油补贴,违规为他人渔船办理功率变更手续。

  2007年至2011年休渔期间,卢天雷为违规出海捕鱼的林明师、王式强、许春等人提供方便,并多次收受好处费43万元。期间,卢章雷为了得到时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长林志铁的包庇,在每年休渔期结束后,都送给林志铁好处费,先后五次共送给了林志铁17万元。林志铁收受卢章雷的好处费后,对卢章雷收受渔民贿赂等行为长期纵容和包庇。

  检察机关指控卢章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与林中兴、林志铁共同收受贿赂123万元,其个人分得30.92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贿赂66万元;并用违法所得17万元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海南一中院将择日做出一审判决。(记者 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