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水务局原局长等3官员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6.08.2014  09:11

  记者8月25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文昌市水务局原局长符墩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文昌东郊镇原党委书记林芝富、文昌华侨农场原党委书记邢诒艳则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文昌市纪委对文昌市水务局原局长符墩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间,符墩雄利用担任铺前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铺前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符墩雄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符墩雄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昌市纪委日前对东郊镇原党委书记林芝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间,林芝富利用担任东郊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东郊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林芝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芝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文昌市纪委对文昌市华侨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华侨农场党委)原书记(副处级)邢诒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间,邢诒艳利用担任文教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文教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邢诒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文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邢诒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李晓梅)